版本 V1 | 发布日期:2026-08-07
投诉举报处理规则
平台受理虚假信息、冒用资质、侵权、泄露个人信息、骚扰、欺诈线索、违规发布、内容纠错及其他违反平台规则的事项。投诉举报不当然等同于事实认定,平台将以可核验材料、适用规则和必要程序为基础处理。
一、提交要求
提交人应如实说明对象、页面链接、发生时间、具体事实、处理请求和有效联系方式;涉及权利、身份、交易或资质争议的,应提供相应证明。不得捏造事实、伪造证据、恶意投诉、骚扰他人或利用举报机制获取竞争优势。
二、受理与调查
平台可对事项进行分类、风险评估、证据核验、补充材料、双方沟通、临时限制展示或转交相关业务处理。对材料不足、事项不属于平台处理范围、明显重复或依法不宜受理的情形,平台可说明原因后不予受理或终止处理。
三、被投诉方权利
在不妨碍风险处置、证据保全或法律要求的前提下,平台可向被投诉方发送必要通知并给予其提交说明、补充材料或申辩的机会。调查中事项不应被渲染为最终结论;处理结论应区分已核验事实、平台措施和未能确认事项。
四、处理结果与记录
平台可根据核验结果采取更正、删除、下线、限制功能、风险提示、恢复展示、关闭案件或其他必要措施。平台将保留必要的原始陈述、证据索引、处理记录和通知记录,用于审计、争议处理和履行法定义务。